【用戶】Dem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直接故意:現行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間接故意:現行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用戶】Dais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直接故意: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nn間接故意: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n無認識之過失: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n有認識之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