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警察執行盤查勤務,為制止被盤查人逃逸,得使用警械
(B)警察用槍須遵守急迫需要、合理使用、符合比例等規定
(C)警察取締交通違規遭抗拒,而有受到突襲之虞時,得依規定使用警械
(D)警察人員使用警銬後,須向長官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2941
統計:A(589),B(8),C(61),D(192),E(0)

用户評論

Wei Jia-de】評論

D)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但使用警棍指揮者,不在此限。

阿答力】評論

第 3 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 時。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三、發生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