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用戶】Lin Fish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1.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大法官15人,其中1人是院長、1人是副院長)2.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3. 監察院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監委29人,其中1人是院長、1人是副院長)4.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不管部會政務委員: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