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米花】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A)超越性民主 (B

【評論內容】

防衛性民主:認為為了保護民主制度,有必要限制民主社會中的某些權利和自由以避免有人以一小撮人的力量去破壞憲法的可能。

請問有摩友知道A、C、D的意思嗎,我查不到><

【評論主題】2 下列各組詞語,完全沒有錯別字的選項是:(A)璀璨/待價而估(B)贗品/急流湧退(C)聯袂/矯揉造作(D)晦暗/集思廣義

【評論內容】

待價而沽沽:賣。等有好價錢才賣。比喻誰給好的待遇就替誰工作。

急流勇退在急流中勇敢地立即退卻。比喻做官的人在得意時為了避禍而及時引退。

集思廣益思:思考,意見;廣:擴大。指集中群眾的智慧,廣泛吸收有益的意見。

聯袂=連袂

【評論主題】二、壓力的性質為何?為何需要「管理」?此管理能力與個體的問題解決能力、道德發展有何關聯?請舉實例說明。(25分)

【評論內容】

【B】行政法之法源多樣,以下何者不屬之? (A)司法院解釋 (B)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C)行政命令 (D)自治規章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9 年 - 099年 身心障礙四等I#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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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法源

1.成文法:憲法、法律、國際法、命令、自治規章。例: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憲法第170條、國民教育法等。

2.不成文法:習慣法、解釋與判例、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行政程序法第4條)如誠實信用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比例原則(行政程序法第7條)、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119、120條)、公益原則、平等原則、明確性原則。

資料來源http://www....

【評論主題】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A)超越性民主 (B

【評論內容】

防衛性民主:認為為了保護民主制度,有必要限制民主社會中的某些權利和自由以避免有人以一小撮人的力量去破壞憲法的可能。

請問有摩友知道A、C、D的意思嗎,我查不到><

【評論主題】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A)超越性民主 (B

【評論內容】

防衛性民主:認為為了保護民主制度,有必要限制民主社會中的某些權利和自由以避免有人以一小撮人的力量去破壞憲法的可能。

請問有摩友知道A、C、D的意思嗎,我查不到><

【評論主題】35.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A)由行政院決定之(B)由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C)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協議定之(D)由內政部決定之

【評論內容】

不要跟地制法搞混了,我竟然想到地制法77條去了..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45. 甲向乙借錢,丙擔任甲之保證人,下列關於其「保證契約」的敘述,何者錯誤?(A)甲向乙還清債務時,丙的保證債務也隨之消滅(B)若是丙、丁共同為甲之保證人,則丙、丁兩人負連帶之保證責任(C)清償期限

【評論內容】

1. 共同保證:指數人保證同一個債務,乃【保證人間】之連帶,並非與主債務人連帶,各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均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2. 連帶保證: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債務履行之責任,債權人對於保證人及主債務人,可以任意先後選擇請求清償,連帶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而拒絕清償。

資料來源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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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向 A 銀行借款 100 萬元,並由乙擔任連帶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享有先訴抗辯權 (B)該項保證契約存在於甲與乙間 (C)原則上乙關於該項保證債務之負擔,不能較主債務人甲為重 (D)如甲為無行...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2 下列各組詞語,完全沒有錯別字的選項是:(A)璀璨/待價而估(B)贗品/急流湧退(C)聯袂/矯揉造作(D)晦暗/集思廣義

【評論內容】

待價而沽沽:賣。等有好價錢才賣。比喻誰給好的待遇就替誰工作。

急流勇退在急流中勇敢地立即退卻。比喻做官的人在得意時為了避禍而及時引退。

集思廣益思:思考,意見;廣:擴大。指集中群眾的智慧,廣泛吸收有益的意見。

聯袂=連袂

【評論主題】二、壓力的性質為何?為何需要「管理」?此管理能力與個體的問題解決能力、道德發展有何關聯?請舉實例說明。(25分)

【評論內容】

【B】行政法之法源多樣,以下何者不屬之? (A)司法院解釋 (B)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C)行政命令 (D)自治規章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9 年 - 099年 身心障礙四等I#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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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法源

1.成文法:憲法、法律、國際法、命令、自治規章。例: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憲法第170條、國民教育法等。

2.不成文法:習慣法、解釋與判例、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行政程序法第4條)如誠實信用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比例原則(行政程序法第7條)、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119、120條)、公益原則、平等原則、明確性原則。

資料來源http://www....

【評論主題】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A)超越性民主 (B

【評論內容】

防衛性民主:認為為了保護民主制度,有必要限制民主社會中的某些權利和自由以避免有人以一小撮人的力量去破壞憲法的可能。

請問有摩友知道A、C、D的意思嗎,我查不到><

【評論主題】35.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A)由行政院決定之(B)由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C)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協議定之(D)由內政部決定之

【評論內容】

不要跟地制法搞混了,我竟然想到地制法77條去了..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45. 甲向乙借錢,丙擔任甲之保證人,下列關於其「保證契約」的敘述,何者錯誤?(A)甲向乙還清債務時,丙的保證債務也隨之消滅(B)若是丙、丁共同為甲之保證人,則丙、丁兩人負連帶之保證責任(C)清償期限

【評論內容】

1. 共同保證:指數人保證同一個債務,乃【保證人間】之連帶,並非與主債務人連帶,各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均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2. 連帶保證: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債務履行之責任,債權人對於保證人及主債務人,可以任意先後選擇請求清償,連帶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而拒絕清償。

資料來源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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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向 A 銀行借款 100 萬元,並由乙擔任連帶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享有先訴抗辯權 (B)該項保證契約存在於甲與乙間 (C)原則上乙關於該項保證債務之負擔,不能較主債務人甲為重 (D)如甲為無行...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4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一違憲政黨之解散制度,展現出我國憲法所架構之民主型態為下列何者?(A)超越性民主 (B

【評論內容】

防衛性民主:認為為了保護民主制度,有必要限制民主社會中的某些權利和自由以避免有人以一小撮人的力量去破壞憲法的可能。

請問有摩友知道A、C、D的意思嗎,我查不到><

【評論主題】21. 甲本想只打瞎乙的眼睛,不料下手過重把乙給打死了,甲係犯何種罪名?(A)甲犯傷害致死罪(B)甲犯重傷害致死罪(C)甲犯過失重傷害致死罪(D)甲犯過失致死罪關於

【評論內容】

【A】35.甲不小心撞倒乙,本以為只是跌成輕傷,不料次日乙因內傷嚴重不治;則:(A)甲犯過失致死罪(B)甲犯傷害致死罪(C)甲犯過失傷害致死罪(D)甲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4 年 - [法學大意] 9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等#3171

【C】35 甲企圖殺乙,開車前往乙家,途中不慎撞死人,死者竟然是乙。問甲成立何罪?(A)殺人既遂(B)殺人未遂(C)過失致死(D)傷害致死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9 年 - 99年 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

【C】23.甲教唆乙傷害丙,乙出手太重,居然打死丙。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B)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死罪 (C)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D)甲無罪,乙成立...

【評論主題】45. 甲向乙借錢,丙擔任甲之保證人,下列關於其「保證契約」的敘述,何者錯誤?(A)甲向乙還清債務時,丙的保證債務也隨之消滅(B)若是丙、丁共同為甲之保證人,則丙、丁兩人負連帶之保證責任(C)清償期限

【評論內容】

1. 共同保證:指數人保證同一個債務,乃【保證人間】之連帶,並非與主債務人連帶,各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均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2. 連帶保證: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債務履行之責任,債權人對於保證人及主債務人,可以任意先後選擇請求清償,連帶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而拒絕清償。

資料來源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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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向 A 銀行借款 100 萬元,並由乙擔任連帶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享有先訴抗辯權 (B)該項保證契約存在於甲與乙間 (C)原則上乙關於該項保證債務之負擔,不能較主債務人甲為重 (D)如甲為無行...

【評論主題】43.關於抵押權消滅事由,下列何者為非?(A)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B)因時效完成而消滅(C)因實行抵押權而消滅(D)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

【評論內容】

(B)選項

1. 一般請求權消滅時效是15年,規定在民法第125條,是指如果債權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經過十五年之後,債務人就可以拒絕清償。換言之,如果債權人的請求權已經消滅時效,債權本身雖然不消滅,但是債務人可以提出「時效抗辯」,而拒絕給付

2.債權有設定「抵押權」時,雖然債權的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得拒絕給付,但債權人還是可以就抵押物取償!(民法第145條規定參照)。換言之,債權人還是可以聲請抵押物拍賣。

3.惟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如長期不實行其抵押權,不免將使權利狀態永不確定,有害於抵押人之利益,為維持社會交易秩序,故民法第八百八十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

【評論主題】43.關於抵押權消滅事由,下列何者為非?(A)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B)因時效完成而消滅(C)因實行抵押權而消滅(D)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

【評論內容】

(A)選項

物上代位性 

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但因滅失得受有之賠償金,應充作清償抵押權債務,

例:抵押房屋因他人之過失燒毀,其所受之賠償金,應充作清償抵押權債務分配之。(民法第八八一條)

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post-199-3066

【評論主題】42.抵押物之效力,不及於下列何者?(A)代位物(賠償金)(B)扣押後已分離、且抵押人有收取權之孳息(果實)(C)附合物(牆上的磚瓦)(D)抵押權設定前,附加部分獨立之物(頂樓違章建築)

【評論內容】

(D)選項

房屋頂樓為違章建築,是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文/劉孟錦律師 

此應分別不同情形而論: 

1. 頂樓違建部分,係於抵押權設定後增建者: 依規定,得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此部分之價金,無優先受償權(民877) 

2. 頂樓違建部分,係在抵押權設定前增建者: (1)如其無獨立之經濟使用價值者: ex.無獨立樓梯或通路,非經樓下內部,無法與外界交通,而為樓下樓之從物者,依民862規定,應為抵押權之效力所及,得併付拍賣,且抵押權人並得優先受償其價金 

(2)如其具有獨立之經濟使用價值者:依法不得併付拍賣(除非另有執行名義)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8A%89%E5%AD%9F%E9%8C%A6%E5%BE%8B%E5%B8%AB/%E6%88%BF%E5%B1%8B%E9%A0%8...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

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

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

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評論主題】35.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A)由行政院決定之(B)由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C)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協議定之(D)由內政部決定之

【評論內容】

不要跟地制法搞混了,我竟然想到地制法77條去了..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雖得進行偵查程序,但不得提起公訴(B) 因總統本身或他人刑事案件均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

【評論內容】

【D】29. 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副總統有無刑事豁免權? (A)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B) 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C) 除犯內亂、外患或瀆職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D)無刑事豁免權

【評論主題】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雖得進行偵查程序,但不得提起公訴(B) 因總統本身或他人刑事案件均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對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之範圍做更細緻之討論。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包括(不及於):

1. 因他人之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但不得限制總統人身自由以及妨礙總統職權之行使。

2. 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惟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四條「元首為證人者,應就其所在詢問之」之規定,以示對總統之尊崇。

3. 非擔任總統職位之第三人。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以及其他參與總統所涉犯罪之人,不在總統刑事豁免權之保障範圍內。

資料來源http://publish.get.com.tw/bookpre_pdf/51ml100709-2.pdf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

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

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

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

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

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

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

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

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

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21. 甲本想只打瞎乙的眼睛,不料下手過重把乙給打死了,甲係犯何種罪名?(A)甲犯傷害致死罪(B)甲犯重傷害致死罪(C)甲犯過失重傷害致死罪(D)甲犯過失致死罪關於

【評論內容】

【A】35.甲不小心撞倒乙,本以為只是跌成輕傷,不料次日乙因內傷嚴重不治;則:(A)甲犯過失致死罪(B)甲犯傷害致死罪(C)甲犯過失傷害致死罪(D)甲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4 年 - [法學大意] 9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等#3171

【C】35 甲企圖殺乙,開車前往乙家,途中不慎撞死人,死者竟然是乙。問甲成立何罪?(A)殺人既遂(B)殺人未遂(C)過失致死(D)傷害致死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9 年 - 99年 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

【C】23.甲教唆乙傷害丙,乙出手太重,居然打死丙。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B)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死罪 (C)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D)甲無罪,乙成立...

【評論主題】42.抵押物之效力,不及於下列何者?(A)代位物(賠償金)(B)扣押後已分離、且抵押人有收取權之孳息(果實)(C)附合物(牆上的磚瓦)(D)抵押權設定前,附加部分獨立之物(頂樓違章建築)

【評論內容】

(D)選項

房屋頂樓為違章建築,是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文/劉孟錦律師 

此應分別不同情形而論: 

1. 頂樓違建部分,係於抵押權設定後增建者: 依規定,得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此部分之價金,無優先受償權(民877) 

2. 頂樓違建部分,係在抵押權設定前增建者: (1)如其無獨立之經濟使用價值者: ex.無獨立樓梯或通路,非經樓下內部,無法與外界交通,而為樓下樓之從物者,依民862規定,應為抵押權之效力所及,得併付拍賣,且抵押權人並得優先受償其價金 

(2)如其具有獨立之經濟使用價值者:依法不得併付拍賣(除非另有執行名義)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8A%89%E5%AD%9F%E9%8C%A6%E5%BE%8B%E5%B8%AB/%E6%88%BF%E5%B1%8B%E9%A0%8...

【評論主題】43.關於抵押權消滅事由,下列何者為非?(A)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B)因時效完成而消滅(C)因實行抵押權而消滅(D)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

【評論內容】

(B)選項

1. 一般請求權消滅時效是15年,規定在民法第125條,是指如果債權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經過十五年之後,債務人就可以拒絕清償。換言之,如果債權人的請求權已經消滅時效,債權本身雖然不消滅,但是債務人可以提出「時效抗辯」,而拒絕給付

2.債權有設定「抵押權」時,雖然債權的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得拒絕給付,但債權人還是可以就抵押物取償!(民法第145條規定參照)。換言之,債權人還是可以聲請抵押物拍賣。

3.惟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如長期不實行其抵押權,不免將使權利狀態永不確定,有害於抵押人之利益,為維持社會交易秩序,故民法第八百八十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

【評論主題】43.關於抵押權消滅事由,下列何者為非?(A)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B)因時效完成而消滅(C)因實行抵押權而消滅(D)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

【評論內容】

(A)選項

物上代位性 

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但因滅失得受有之賠償金,應充作清償抵押權債務,

例:抵押房屋因他人之過失燒毀,其所受之賠償金,應充作清償抵押權債務分配之。(民法第八八一條)

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post-199-3066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

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

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

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評論主題】45. 甲向乙借錢,丙擔任甲之保證人,下列關於其「保證契約」的敘述,何者錯誤?(A)甲向乙還清債務時,丙的保證債務也隨之消滅(B)若是丙、丁共同為甲之保證人,則丙、丁兩人負連帶之保證責任(C)清償期限

【評論內容】

1. 共同保證:指數人保證同一個債務,乃【保證人間】之連帶,並非與主債務人連帶,各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均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2. 連帶保證: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債務履行之責任,債權人對於保證人及主債務人,可以任意先後選擇請求清償,連帶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而拒絕清償。

資料來源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62

--------------------------------------------------------------------------------------

【C】甲向 A 銀行借款 100 萬元,並由乙擔任連帶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享有先訴抗辯權 (B)該項保證契約存在於甲與乙間 (C)原則上乙關於該項保證債務之負擔,不能較主債務人甲為重 (D)如甲為無行...

【評論主題】35.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A)由行政院決定之(B)由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C)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與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協議定之(D)由內政部決定之

【評論內容】

不要跟地制法搞混了,我竟然想到地制法77條去了..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雖得進行偵查程序,但不得提起公訴(B) 因總統本身或他人刑事案件均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

【評論內容】

【D】29. 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副總統有無刑事豁免權? (A)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B) 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C) 除犯內亂、外患或瀆職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D)無刑事豁免權

【評論主題】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雖得進行偵查程序,但不得提起公訴(B) 因總統本身或他人刑事案件均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對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之範圍做更細緻之討論。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包括(不及於):

1. 因他人之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但不得限制總統人身自由以及妨礙總統職權之行使。

2. 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惟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四條「元首為證人者,應就其所在詢問之」之規定,以示對總統之尊崇。

3. 非擔任總統職位之第三人。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以及其他參與總統所涉犯罪之人,不在總統刑事豁免權之保障範圍內。

資料來源http://publish.get.com.tw/bookpre_pdf/51ml100709-2.pdf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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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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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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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

【評論主題】48 夫妻AB無子女,A父母已亡,有三位兄弟姊妹。如A死亡,B所得繼承之應繼分應為遺產之多少?(A)四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全部

【評論內容】

提供我的記法

【配偶】碰到【直系卑親屬】→均分

【配偶】碰到【父母】→父母分1/2

【配偶】碰到【兄弟】→兄弟分1/2

【配偶】碰到【姊妹】→姊妹分1/2

【配偶】碰到【祖父母】→祖父母分1/3

應繼分我用字數記

父母、兄弟、姊妹皆2個字→拿1/2

祖父母3個字→拿1/3

【評論主題】48 夫妻AB無子女,A父母已亡,有三位兄弟姊妹。如A死亡,B所得繼承之應繼分應為遺產之多少?(A)四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全部

【評論內容】

圖片來源http://stronglin3people.pixnet.net/blog/post/90744383-%E7%B9%BC%E6%89%BF%E7%99%BC%E7%94%9F%E6%99%82%EF%BC%8C%E6%B3%95%E5%AE%9A%E7%B9%BC%E6%89%BF%E4%BA%BA%E7%9A%84%E6%87%89%E7%B9%BC%E5%88%86%E6%88%96%E7%89%B9%E7%95%99%E5%88%86%E5%A6%82

【評論主題】25.文學作品使用典故,除了直接引用之外,還有轉用、化用的情形,如李白「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寫人與自然的冥合,在辛棄疾筆下則轉化為「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歐陽脩醉翁亭記「人知從太守

【評論內容】人知從太守遊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是說太守因為百姓快樂而快樂(與民同樂的快樂)(C) 表達的是與百姓同憂樂的濟世情懷(D) 後面就有寫是與民同樂之樂

【評論主題】40.行政院衛生署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規定,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此項公告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A)法規命令 (B)行政規則 (C)行政函釋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159

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評論主題】28.有關不當得利,下列何者錯誤?(A)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B)給付系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C)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受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

【評論內容】

侵權行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當得利: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評論主題】23 刑法第 41 條關於易服社會勞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依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易服社會勞動(B) 服社會勞動每 8 小時折抵 1 日(C) 易服社會勞動之履行期間,

【評論內容】

單一罪名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

資料來源http://mld.judicial.gov.tw/index.asp?struID=131&navID=196&contentID=5929

【評論主題】45 「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故君子隆師而親友以致惡其賊。」《荀子.修身》下列選項的敘述不符本文意旨的是:(A)能正確指出我的不足的就是良師,能適當肯定我的就是益友

【評論內容】

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故君子隆師而親友以致惡其賊。

非我:批評我

是我:肯定我

賊:敵人

隆師:尊崇老師

【評論主題】49 「公文」是處理公務的應用文書。下列選項,何者不屬於「公文」?(A)○○系學會 公告 (B)○○市政府社會局 函(C)○○員生消費合作社 箋 (D)國立○○高級中學 書函

【評論內容】

 書函:

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舉凡答復內容無涉准駁、解釋之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

【評論主題】32 下列選項何者可與「鳥覆危巢豈待風」構成較為妥當的對聯?(A)蓮聳碧峰關路近 (B)日落高門喧燕雀 (C)魚游沸鼎知無日 (D)含風翠壁孤雲細

【評論內容】

(B)選項的

“日落高門喧燕雀,風飄大樹撼熊羆”

①喧燕雀:燕雀相喧。

nn

②熊羆:武將的代詞。

nn

這兩句是說,將軍昔日之威風,使敵軍為之喪膽;狂風撼樹,英雄殞命,府上昔日繁盛,而今門前冷落,唯日暮燕雀相喧而已!昔盛今衰,感慨系之,惋歎良多,頗有不平。

資料來源http://www.exam58.com/tsmj/18186.html

【評論主題】14 有關請求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權利人單方之意思表示,直接創設、變更或消滅法律關係之權利(B)請求權之相對權為抗辯權(C)直接支配權利之客體,並因之得以對抗所有其他非權利人之權利(D)債務

【評論內容】

參考下面試題

(D)債務人給付遲延時,債權人之契約解除權

是錯在【債權人之契約解除權】是一種形成權

而此題的題目是在問請求權,所以才錯的吧

自己是這樣想的 有錯請幫忙指正

【C】25 債務人給付遲延時,債權人得解除契約。請問解除權係屬下列何種權利? (A)請求權 (B)抗辯權 (C)形成權 (D)處分權

【評論主題】9 我國在 2002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請問是以那個名稱加入?(A)中華民國 (B)中華臺北(C)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 (D)臺灣

【評論內容】亞太經濟合作(APEC)以"中華台北"世界貿易組織(WTO)以"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我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請問德國的政黨制度屬於下列那一類型?(A)一黨專政制 (B)一黨優勢制 (C)兩黨制 (D)多黨制

【評論內容】多黨制歐洲:德國、義大利、奧地利、瑞士、丹麥、挪威、瑞典、芬蘭、俄羅斯等。亞洲:香港、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以色列等。---------------------------------------------------------------------------------兩黨制美國、英國、法國、中華民國、印度、巴基斯坦、不丹、韓國、日本、蒙古、澳大利亞、馬爾他、辛巴威、葉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選項與「耳順之年」同意的是:(A)及笄之年(B)弱冠之年(C)知命之年(D)花甲之年

【評論內容】30而立,40而不惑,50而知天命,60而耳順,70而從心所欲,不踰矩。60年為一甲子。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有名契約不是要物契約?(A)寄託 (B)使用借貸 (C)消費借貸 (D)買賣

【評論內容】1. 諾成契約(不要物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即可成立2. 要物契約:契約意思表示外,需物之交付始能成立的,如使用借貸、消費借貸及寄託

【評論主題】28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蔣捷〈虞美人〉)詞中所述少年、中年、老年之心境為何?(

【評論內容】

此詞透過聽雨,表現作者少年、壯年、晚年三個人生階段不同的境遇與感受。

「少年」聽雨的畫面,是由「歌樓」、「紅燭」、「羅帳」,傳達年少歡樂風流的情懷。正是燈紅酒綠「不識愁滋味」的青春年歲。

----------------------------------------------------------------

「壯年」聽雨,是飄零在「江闊」、「雲低」的「客舟」中,四周見到的「斷雁」、蕭瑟的「西風」,是在風雨飄搖中,顛沛流離的坎坷遭際和悲涼心境。

----------------------------------------------------------------

「而今」聽雨,在僧廬之孤寂冷落與鬢髮之斑白中,表現晚年歷盡滄桑、亡國亂離的悲愴。對作者而言「悲歡離合總無情」,是對一生經歷的無奈與悲痛。「一任階前點滴到...

【評論主題】27 (李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檐息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羣下咸無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

【評論內容】

【原文】

甲乙二人,一負鹽,一負薪,同釋重擔,息樹陰下。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爭決於惠。惠令人置羊皮於地,以杖擊之,見有鹽屑,曰:“得其實矣。”負薪者乃伏罪。

——《北史•李惠傳》

【今譯】

甲乙兩個人,一個背著食鹽,一個背著柴薪,一同放下重擔,在樹陰下休息。

兩人休息之後,再起身趕路時,為一張羊皮爭吵起來,都說羊皮是自己墊在肩背上用的,二人爭吵著,來到官衙,要李惠(北魏時人)長官作出裁決。李惠讓人把羊皮放到地上,用木杖擊打它,然後拿開羊皮,發現地上有不少的食鹽碎末,便說:“我知道實際情況了。這張羊皮,原本是背鹽者之物。”

那個背柴的人,便認了罪。

資料來源http://big5.zhengjian.org/node/116577

【評論主題】50 下列有關公文中數字的使用,何者錯誤?(A)四大施政主軸、新十大建設、國土三法(B)民國 93 年 7 月 8 日、93 年度、延後 3 週辦理(C)事務管理規則共分十五編、四百一十五條條文(D)

【評論內容】

【D】14 有關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門牌號碼應使用中文數字 (B)慣用語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C)數字用語屬法規條項款目者,應使用中文數字 (D)引敘或摘述法規條文內容時,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鐵路◆鐵路事務管理- 102 年 - 102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10303

【A】35 下列公文數字書寫,何者完全正確? (A)本年度核撥工程款共 3 億 2,440 萬 6,388 元 (B)負責人應於每月第 1 個星期 5 前匯報上月統計數據 (C)遵照辦理擴大實施本縣國小 5 年級、6 年級學生體適能檢測 (D)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

初等/五等/佐級◆國文- 104 年 - 104年佐級鐵路人員考試【國文】(場站調車)#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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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9 下列公文類別的敘述何者正確?(A)發布法規命令用「公告」 (B)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咨」(C)總統與監察院公文往復用「呈」 (D)民眾與機關間申請或答復時用「函」

【評論內容】

(A)選項

令: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及人事命令時使用。

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或特定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

【評論主題】21 上蔡先生云:「透得名利關,方是小歇處。今之士大夫何足道,真能言之鸚鵡也。」朱文公曰:「今時秀才,教他說『廉』,直是會說『廉』;教他說『義』,直是會說『義』;及到做來,只是不廉不義。」此即能言鸚鵡

【評論內容】

「君子欲訥於言」,「訥」言語含在口中,難於出口,遲緩而不順暢。君子說話很慎重,恐怕駟不及舌,一旦說錯話就無法收回,所以一再提醒要慎言。

(A)訥於言→是說話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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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追求名利,生活簡樸以表現自己高尚的情趣;心情平穩沉著,才可有所作為。

淡泊:恬淡寡欲;

寧靜:安寧恬靜;

致: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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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D)

唯唯諾諾:順從而無所違逆。

鸚鵡是人家教牠說甚麼,他才說甚麼

所以應該不會是(C)舌粲蓮花,(D)比較合適

【評論主題】19 「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蘇軾〈寶繪堂記〉)下列文句何者與此文旨意相去最遠?(A)使其中坦

【評論內容】

題目的大意是"不可以留意於物"

而(A)不以物傷性 & (C)然為人取去,亦不復惜也

→都是不留意於物

(D)凡物皆有可觀…非必怪奇瑰麗者

→任何事物都有可觀賞的地方,不必一定要是怪異、新奇

(B)是一個人為了他想得到的東西,即使是很小的物件,也不顧身體忘記親人去追逐。

→與題目的"不可留意於物"剛好相反

【評論主題】8 《中庸》:「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下列選項的解說,何者正確?(A)做事猶豫不決就會做不成 (B)做事要事先規劃設想才能成功(C)做事情要真正去參與才能成功 (D)做事要快樂的去做,不快樂就做不成

【評論內容】

事豫則立

豫,預先準備。

立,成功。

表示凡事預先計畫好,便會成功。

資料來源http://idiom.wlps.kl.edu.tw/index.php?id=34534

【評論主題】4 下列「」中的字,何者解釋錯誤?(A)「揠」苗助長:壓抑 (B)一「蹴」可幾:踩、踏(C)「揖」讓而升:拱手行禮 (D)破「釜」沉舟:炊煮的器具

【評論內容】

揖讓而升:在登堂比賽前先相互作揖表示謙讓,然後才登堂比賽。

下而飲:比賽完後下堂飲酒互相祝賀。

揖:拱手行禮。

升:登。

資料來源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6713159.htmlhttps://market.cloud.edu.tw/content/junior/chinese/ks_wg/vol3/text/rem0307-a5.html

【評論主題】8 依民法債編規定,債權人關於提存物之權利,應於提存後幾年內行使之?(A)五年(B) 十年 (C) 十五年(D) 二十年

【評論內容】債權人在 提存後的10年內 沒有行使之 逾期提存物就歸國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