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對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雖得進行偵查程序,但不得提起公訴
(B) 因總統本身或他人刑事案件均不得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C) 因他人刑事案件可對總統為搜索或扣押,但非經由最高法院法官 5 人組成合議庭裁定准許不得為之
(D) 因他人刑事案件而以總統為證人時,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304 條規定就其所在詢問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407),B(121),C(139),D(10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民投票法(發動種類)、法官的停職規定

用户評論

米花】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對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之範圍做更細緻之討論。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包括(不及於):1. 因他人之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但不得限制總統人身自由以及妨礙總統職權之行使。 2. 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惟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四條「元首為證人者,應就其所在詢問之」之規定,以示對總統之尊崇。3. 非擔任總統職位之第三人。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以及其他參與總統所涉犯罪之人,不在總統刑事豁免權之保障範圍內。資料來源http://publish.get.com.tw/bookpre_pdf/51ml1007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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