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法律在施行時效力範圍之原則,下列何者為非?
(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
(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
(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
(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8744
統計:A(130),B(110),C(170),D(18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上的事業、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不會的題目

用户評論

【用戶】徐可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未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用戶】T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想像競合犯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用戶】練習是進步的唯一法門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該當數罪名→避免對同一行重複評價,故僅能擇其一而排斥其它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而觸犯數罪名→數罪均成立,考量僅為一行為,故在法律從一重處實質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名→數罪併罰例:連續闖紅燈→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O)(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O)(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O)(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X)刑法 第 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行政罰法 第 24 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用戶】徐可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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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想像競合犯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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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該當數罪名→避免對同一行重複評價,故僅能擇其一而排斥其它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而觸犯數罪名→數罪均成立,考量僅為一行為,故在法律從一重處實質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名→數罪併罰例:連續闖紅燈→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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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O)(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O)(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O)(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X;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刑法 第 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行政罰法 第 24 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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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想像競合犯刑法第55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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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該當數罪名→避免對同一行重複評價,故僅能擇其一而排斥其它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而觸犯數罪名→數罪均成立,考量僅為一行為,故在法律從一重處實質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名→數罪併罰例:連續闖紅燈→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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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O)(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O)(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O)(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X;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刑法 第 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行政罰法 第 24 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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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該當數罪名→避免對同一行重複評價,故僅能擇其一而排斥其它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而觸犯數罪名→數罪均成立,考量僅為一行為,故在法律從一重處實質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名→數罪併罰例:連續闖紅燈→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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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O)(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O)(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O)(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X;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刑法 第 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行政罰法 第 24 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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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一事不二罰為法治國人權保障應遵循之原則(O)(B)同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最高額裁處(O)(C)營利事業漏未開具憑證並至逃漏稅,從一重處斷(O)(D)對違反交通法規行為,連續舉發並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X;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刑法 第 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行政罰法 第 24 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