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
(A)消極屬人原則
(B)國旗原則
(C)屬地原則
(D)保護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2048
統計:A(513),B(11),C(1056),D(1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集合犯

用户評論

Te Lin】評論

積極的屬人主義,乃謂本國人犯罪時,不論犯罪地在何處,均可適用本國刑法。通常所謂之屬人主義,乃指積極的屬人主義。   消極的屬人主義,乃謂在外國時,本國人爲特定犯罪之被害人時,犯罪人可適用本國刑法。消極的屬人主義,乃爲保護本國之國民,故爲保護主義之一種,又可稱爲國民保護主義。刑法中的屬地原則以地域為標準,凡是在本國領域內犯罪,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本國刑法

松岡洋子】評論

啊~~本來選對的..."<

米花】評論

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與消極的屬人原則。積極的屬人原則→即國家對本國公民擁有的管轄權;消極的屬人原則→是以被害人所具有的國籍為基礎。資料來源http://www.observer-taipei.com/article.php?id=1106

SunnyFunny】評論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SunnyLO】評論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snoopy75smb】評論

刑法 第 3 條 (屬地主義)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