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

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

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

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

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41.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給身在美國的日本籍乙,乙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對此案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哪個原則?(A)消極屬人原則(B)國旗原則(C)屬地原則(D)保護主義

【評論內容】

第4條(隔地犯)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本題 :  我國國籍的甲在台北郵寄毒藥

所以;依據刑法第四條  屬地主義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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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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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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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④那樣盛況的陣仗      ,……,將我歡迎。」(選A、C)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15余光中《青銅一夢.山東甘旅》:「清明節前一星期,我的飛機降落在濟南的遙墻機場。邀請我去齊魯訪 問的雖然是山東大學,真正遠去郊外歡迎的,沒有料到,卻是整個春天。從機場進城,三十公里的高速 公路上,車

【評論內容】

刪去法: 排除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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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稀少,……,:①但兩側的柳樹綠蔭不斷( 排除C 選A) 

【評論主題】7 下列關於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A)違約金為不要物契約 (B)違約金的種類,可分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違約金與懲罰性違約金 (C)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 當事人

【評論內容】

詳參  https://www.vac.gov.tw/cp-2196-4996-1.html

何謂「違約金」?

專題摘要:

一、違約金之種類為何?

二、違約金之性質如何?

【評論主題】第二次月退休金為每六個月發給一次,一至六月份退休金定期於何日發給?(A)一月十六日(B)六月十六日(C)七月一日(D)七月十六日

【評論內容】查現行公務 .... 月退休金之發給,除第一次月退休金外,其後每六個月發一次;其定期如下:. 一、一至六月份退休金於一月十六日發給。

【評論主題】各機關人員職務由現職人員代理連續幾個工作日以上者,其加給之給與,自實際代理之日起,依代理職 務之職等支給?(A)三個(B)五個(C)十個(D)十五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各機關現職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者,其加給之給與,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自實際代理之日起,依代理職務之職等支給;如所代理之職務列等列為跨等者,依所定最低職等支給。但代理人銓敘審定之職等已超過被代理之職務最低職等者,在職務列等範圍內,依代理人銓敘審定職等支給;超過被代理之職務最高職等者,依所定最高職等支給。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權益之保障,不包括下列何者?(A)工作條件(B)官職等級(C)俸給(D)福利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條: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7)請問因為銷貨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有多少筆資料的帳單日期超過到期日?且累計金額是多少?

【評論內容】第二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以下簡稱升官等考試),分簡任及薦任二官等考試。 本法修正公布前之原委任升等考試,於本法修正公布後以繼續辦理五次為限。

【評論主題】各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組織甄審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但委員每滿幾人應有一人由 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A)一人(B)二人(C)三人(D)四人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

組織甄審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一人為主席,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但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由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之。委員之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

 考績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人,委員,每滿四人應有二人由本機關受考人票選產生之。受考人得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評論主題】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相當之經驗一年以上者,先予試用多久?(A)三個月(B)六個月(C)九個月(D)一年

【評論內容】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七條 [令函]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相當之經驗一年以上者,先予試用一年。

【評論主題】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適用範圍,不包括下列何種人員?(A)總統(B)副總統(C)各部政務次長(D)直轄市市長

【評論內容】第1條(立法理由)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之給與,依本條例行之。第2條(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範圍,指下列人員:   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   二、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   三、特任、特派之人員。   四、各部政務次長。   五、特命全權大使及特命全權公使。   六、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省(市)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本條例適用範圍,除前項人員外,包括副總統、臺灣省省長及直轄市市長

【評論主題】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由承保機關聘請精算師或精算機構至少多久時間辦理精算一次?(A)每一年(B)每三年(C)每五年(D)每十年

【評論內容】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四 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由承保機關聘請精算師或精算機構至少每三年辦理精算一次,每次精算五十年。  前條潛藏負債不計入本保險之保險費率。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依本法第八條辦理精算,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釐定為百分之七點一五。  保險費率經精算結果,如需調整,由主管機關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釐定之。

【評論主題】遺族年撫卹金,自該公務人員死亡之次月起給與,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幾年?(A)十年(B)十五年(C)二十年(D)二十五年

【評論內容】

第 九 條  遺族年撫卹金,自該公務人員死亡之次月起給與,其年限規定如下:

      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給與二十年。

      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五年。

      三、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

      四、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

      五、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者,給與十二年。但因防(救)災趕赴辦公發生意外或危險者,給與十五年。

      六、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十年。   請領前項年撫卹金之遺族,係無子(女)之寡妻(鰥夫)者,得給與終身。

  領卹子女於第一...

【評論主題】某公務人員因公死亡,遺有母親、配偶及女兒,試問三人何者可以領受撫卹金?答(A)母親(B)配偶(C)女兒(D)平均領受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六 條  領受死亡慰問金之遺族,其領受順序、數人領受方式、經公務人員預立遺囑指定領受及領受權之喪失,比照公務人員撫卹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務人員撫卹法第 8 條 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應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兄弟姊妹。

【評論主題】因公死亡人員,除按規定給卹外,並加一次撫卹金之多少百分比?(A)百分之十(B)百分之十五(C)百分之二十(D)百分之二十五

【評論內容】

第 五 條  因公死亡人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

      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

      三、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

      四、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

      五、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

      六、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   前項人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依下列情形加給一次撫卹金:

      一、第一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五十。

      二、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二十五。

      三、第四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五。

      四、第五款及第六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但第六款人員因防(救)災趕...

【評論主題】公教人員保險的承保機關為何?(A)銓敘部(B)財政部(C)中央信託局(D)中央健康保險局

【評論內容】

93考銓法規大意#10941

現在是 :台灣銀行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俸級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如有異議,得於接到通知次日起多久內申請重行審定?(A)一個月(B)兩個月(C)三個月(D)四個月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俸給法第二十四條  公務人員俸級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如有異議,得於接到通知次日起三個月內敘明事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證件,依送審程序申請重行審定。但以一次為限。自重行審定之日起一年內,如發現送審或重行審定時未經提出之新證明者,得檢證再申請重行審定。申請人對於重行審定結果如有不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  依前項期限申請重行審定人員,其重行審定之俸級,高於原敘之俸級者,自原審生效之日起支給;低於原敘之俸級者,自銓敘審定之次月起改支。但未依限申請者,其重行審定之俸級,如有變動,均自申請之日生效。  現職人員取得較高考試及格資格,申請改敘俸級者,應於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其依限申請改敘核准者,其為免經訓練、實習或學習程序之考試及格人員,自考試榜示及格之日改支;其為須經訓練、實習或學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之人員,自訓練、實習或學習期滿成績及格之次日改支;其於限期後申請而核准者,自申請之日改支。

【評論主題】有關公務人員俸級,委任第一職等本俸分為七級,年功俸分為幾級?(A)四級(B)五級(C)六級(D)七級

【評論內容】

第4條(俸級之區分)

  公務人員俸級區分如下: 

  一、委任分五個職等,第一職等本俸分七級,年功俸分六級,第二至第五職等本俸各分五級,第二職等年功俸分六級,第三職等、第四職等年功俸各分八級,第五職等年功俸分十級。

  二、薦任分四個職等,第六至第八職等本俸各分五級,年功俸各分六級,第九職等本俸分五級,年功俸分七級。

  三、簡任分五個職等,第十至第十二職等本俸各分五級,第十職等、第十一職等年功俸各分五級,第十二職等年功俸分四級,第十三職等本俸及年功俸均分三級,第十四職等本俸為一

        

【評論主題】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課程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 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幾?(A)百分之一(B)百分之二(C)百分之三(D)百分之四

【評論內容】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

(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

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2)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

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人。

【評論主題】依規定各機關甄審委員會委員每滿幾人應有一人由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之?(A)二人(B)三人(C)四人(D)五人

【評論內容】

93考銓法規大意:

注意修法:

現行法 : 每四人中應有二人有本機關票選

【評論主題】公教人員保險的承保機關為何?(A)中央信託局(B)銓敘部(C)中央健康保險局(D)各機關的監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公教人員保險主管機關→銓敘部。公教人員保險的承保機關→中央信託局。

【評論主題】19. 下列行為,何者為意思表示?(A)對債務人之請求(B)宥恕(C)社團總會之開會通知(D)買賣契約之承諾

【評論內容】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4/25 17:40):126人      準法律行為:雖亦為表現內心意思之行為,但法效果之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而不論行為人內心企圖發生何種法效果之效果意思,故非以非意表示為基礎、為必要。 ①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②意思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下列何者非屬兩願離婚之形式要件?(A)書面之合意(B)法院之公證登記(C)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D)戶政機關之離婚登記

【評論內容】

民法 : 兩願離婚(去戶政機關) 、n裁判離婚(去法院)。

第 1049 條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 1050 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

【評論主題】義大利總理普羅迪於2006年4月領導「團結聯盟」,在大選中以些微差距擊敗前總理貝魯斯柯尼所領導的「自由之家」聯盟獲得組閣權,不過才上任20多個月,為解決司法部長馬斯特拉宣布退出聯合政府所引發的政治危機

【評論內容】

義大利總理普羅迪於2006年4月領導「團結聯盟」,在大選中以些微差距擊敗前總理貝魯斯柯尼所領導的「自由之家」聯盟獲得組閣權,不過才上任20多個月,為解決司法部長馬斯特拉宣布退出聯合政府所引發的政治危機,普羅迪在2008年1月22日要求國會參、眾兩院對他所領導的政府舉行不信任投票,以決定政府的存廢。由上文敘述可知義大利政府是屬於以下哪一種政府體制? 

(A)內閣制  (答案為(A)

(B)總統制 

(C)半總統制 

(D)雙首長制。 

內閣制特徵(英):1.一次元的民主。 2.內閣為最高行政機關,國家元首不負實際政治責任,即採虛位元首。 (國家元首組內閣) 3.閣揆由國會中多數黨領袖擔任,議員兼任閣員,表現行政與立法之一體。 4.副署制度:元首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閣揆副署,始為有效,副署表示負責。 5.國會對內閣有「不信任投票權」,內閣閣揆有提請元首「解散國會」之權。

【評論主題】36.學生不服學校的處分或認為處分有侵犯人權之虞時,有若干管道可循求權利救濟,諸如申訴、訴願與行政訴訟等。下列何種情形,當用進校內救濟管道後可提行政訴訟? (A)國中生小英因攜帶違禁品到校而被退學 (

【評論內容】

退學處分。要先區分大學以上 或高中生 救濟途逕 而有不同。

學生對退學處分  均可以進行行政救濟,理由如下:

高中生以下仍然維持釋字第382號解釋:「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四十一年判字第六號判例,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不予援用,以符憲法保障人民受教育之權利及訴訟權之意旨。」

大學生以上教育的學生,則適用最新的大法官釋字第684號解釋文:「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本於憲法第十六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在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應予變更」

【評論主題】【題組】⑵如何檢定每天發生住宅竊盜的次數是否適合如何檢定每天發生住宅竊盜的次數是否適合poissonpoisson分配?分配? (註:請說明演算步驟、計算數學式及各種可能推論結果。)

【評論內容】

{憲政運作之總統制與內閣制初探}:

(丙)通常總統制的國家,國會無權倒閣,總統也不能解散國會

(丁)法國字第五共和以來,總統有權解散國會,學者稱之為{半總統制}。

【評論主題】32 甲為民選之縣議員、乙為縣議會所僱用之清潔人員、丙為縣立國民小學之授課教師、丁為執政黨縣黨部之主任委員。A 失業在家,想在縣議會找份工作,因此使用金錢向上述四人「活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

刑法第十條第二項:最廣義的公務員。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

    之公共事務者。

最狹義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有興趣的還可以去找 公務員服務法;中立法等的  對公務員的定...

【評論主題】17 關於「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在我國釋憲實務的實踐,下列所述何者正確?(A)警察對人實施臨檢,必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原則上不得要求受臨檢人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B)

【評論內容】

關於「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在我國釋憲實務的實踐,下列所述何者正確?

(A)警察對人實施臨檢,必須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原則上不得要求受臨檢人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O)有原則;也有例外。

(B)財政部接管經營出現危機的基層金融機構,考量到此一危機影響金融經濟甚鉅,財政部的接管決定,必須經過高度嚴格的聽證程序,方得作成

(C)大法官認為公務員已享有優厚的身分保障,故關於公務員免職的程序,僅須經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並通知其陳述意見即可

(D)決定一項行政行為程序正當性要求高低的因素,除須考量憲法有無特別規定及所涉基本權之種類外,尚須視案件涉及之事物領域、侵害基本權之強度與範圍、所欲追求之公共利益、有無替代程序等因素綜合判斷認定之,至於各項可能程序之成本則不得納入考慮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賦予總統之任免官員權,總統發布相關人員之任免命令,毋需經由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包括以下何者?(A)司法院院長 (B)考試委員 (C)司法院大法官 (D)陸軍一級上將

【評論內容】

很繞口

毋需經由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包括以下何者?

就是 須要 行政院長副署的意思。即是歸行政院管的人事

行政院的國防部

(D)陸軍一級上將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國家為多數人福祉而對少數人基本權利加以限制之情形?(A)都市更新計畫之審核程序規定 (B)稅捐稽徵法有關應納稅捐之強制執行規定 (C)刑法處罰散布猥褻出版品

【評論內容】

司法院 釋字第 346 號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憲法 第 19 條

解釋文: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福祉  *=* 義務  (不等於)

【評論主題】諭知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免刑者,其判決書記載事項何者有誤?(A)引用相同之起訴書記載之事實(B)應適用之法條(C)對被告有利證據不採之理由(D)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理由

【評論內容】

310-1

有罪判決,諭知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易科罰金、罰金或免刑者,其判決書得僅記載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證據名稱、對於被告有利證據不採納之理由及應適用之法條。前項判決,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與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者,得引用之。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屬上訴為法律所不許之情形?(A)對未確定判決上訴(B)判決宣示前之上訴(C)無上訴權人之上訴(D)無上訴利益之上訴

【評論內容】

非屬=不屬於, 法律所不許=法律不允許。  不屬於上訴不容許==== 指 容許提起上訴的。

Q. 非屬上訴為法律所不許之情形? (容許上訴情形)

(A)對未確定判決上訴 (O)未確定判決;不服提上訴。確定判決提再審或非常上訴。(B)判決宣示前之上訴 (X)判決宣示生效。沒宣示;外界怎知判決結果為何?(C)無上訴權人之上訴 (X)第 344 條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上訴權人為當事人;沒當事人怎麼容許上訴呢?)

(D)無上訴利益之上訴 (X)第 344 條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上訴;當然要對提出上訴當事人有更有利己的判決;既沒利益;怎來浪費訟訴資源。多此一舉。)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情形得為緊急拘捕?(A)選項皆是(B)被告於審判中經羈押而脫逃者(C)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D)因現行犯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

【評論內容】88-1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    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    大,有事實足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民事訴訟法關於下列何事項之規定,於附帶民事訴訟未準用之?(A)共同訴訟 (B)訴訟程序停止(C)本於捨棄之判決(D)管轄權

【評論內容】491 民事訴訟法關於左列事項之規定,於附帶民事訴訟準用之:一、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二、共同訴訟。三、訴訟參加。四、訴訟代理人及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強制取證處分,下列敘述何項正確?(A)第二○五條之二之強制取證處分,須對受拘補之被告始得違反其意願為之(B)檢察事務官或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及蒐集證據,得違反被告意願採集指紋(C)選項皆非(D)檢

【評論內容】

IF 法條沒背熟;就看不出;法條前後亂接;或剪掉一句的陷阱。

關於強制取證處分,下列敘述何項正確? 

(A)第二○五條之二之強制取證處分,須對受拘補之被告始得違反其意願為之 (O)

(B)檢察事務官或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及蒐集證據,得違反被告意願採集指紋 (X)少一句; 對於經拘捕之犯嫌被告+違反意願。

(C)選項皆非 

(D)檢察事務官因調查犯罪及蒐集證據且有相當理由認為得作為證據時,得違反被告意願採集毛髮 

誰授意來?誰來鑑;怎麼鑑?  鑑什麼 ?

第 205-1 條(許可鑑定)

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得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採取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毛髮或其他出自或附著身體之物,並得採取指紋、腳印、聲調、筆跡、照相或其他相類之行為...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為無效判決之正當救濟方式?(A)選項皆是(B)撒回起訴後又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撤銷(C)欠缺事物管轄而為§304之外判決→上訴撒銷,並改為§304判決(D)未經起訴之已確定判決→提起非常上訴

【評論內容】

何者非為無效判決之正當救濟方式?答案(B) 本題在問    非正當方式;即是錯的選項。

(A)選項皆是

(B)撒回起訴後又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撤銷(非正當救濟;應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

     依據下列刑訴四法條:

     第 270 條  撤回起訴與不起訴處分有同一之效力,以其撤回書視為不起訴處分書,準用第二百五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

     第 268 條 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第 377 條 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第 379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

【評論主題】案件上訴至第二審法院,第二審法院若認上訴有理由時,原則上應撤銷原判決後:(A)無庸為任何諭知(B)自為第一審判決(C)自為第二審判決(D)發回原審法院

【評論內容】369 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或上訴雖無理由,而原判不當或違法者,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就該案件自為判決。但因原審判決諭知管轄錯誤、免訴、.....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第三審法院應以何者為判決之基礎:(A)第三審法院所認定之事實(B)第三審法院所調查之事實(C)選項皆是(D)原判決確定之事實

【評論內容】第四百七十六條(判決之基礎)   第三審法院,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言詞辯論筆錄記載當事人陳述之事實,第三審法院得斟酌之。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不合法起訴何者得先命補正(A)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B)原告無當事人能力者(C)選項皆是(D)訴訟事件不屬於普通法院之權限者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能力、法定代理權或為訴訟所必要之允許欠缺之補正)能力、法定代理權或為訴訟所必要之允許有欠缺而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如恐久延致當事人受損害時,得許其暫為訴訟行為。 第七十五條(訴訟代理權欠缺之補正)訴訟代理權有欠缺而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但得許其暫為訴訟行為。第四十八條之規定,於訴訟代理準用之。 第一百二十一條(書狀欠缺之補正)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因命補正欠缺,得將書狀發還;如當事人住居法院所在地者,得命其到場補正。書狀之欠缺,經於期間內補正者,視其補正之書狀,與最初提出同。 第二百四十九條(訴訟要件之審查及補正)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時:(A)視為認諾 (B)得由到場之一造聲請一造辯論判決(C)視為撤回 (D)準用視同自認之規定

【評論內容】第二百八十條(舉證責任之例外3~視同自認)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但因他項陳述可認為爭執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為不知或不記憶之陳述者,應否視同自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照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非當事人毋庸舉證:(A)當事人認諾(B)當事人自認(C)事實於法院已顯著(D)事實為法院職務上所已知

【評論內容】第二百七十八條(舉證責任之例外1~顯著或已知之事實)   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   前項事實,雖非當事人提出者,亦得斟酌之。但裁判前應令當事人就其事實有辯論之機會。第二百七十九條(舉證責任之例外2~自認)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當事人對於訴訟程序之違背無異議而就該訴訟有所聲明或陳述時,若該訴訟程序之規定,非僅為當事人之利益而設時,下列何者正確?(A)當事人之責問權不喪失,仍得隨時異議(B)選項皆非(C)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僅

【評論內容】第 197 條   當事人對於訴訟程序規定之違背,得提出異議。但已表示無異議或無異議 而就該訴訟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未成年之養子女就收養關係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終止收養之訴為強制調解案件(B)選項皆是(C)有當事人能力(D)在收養無效訴訟,未成年之養子女如不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無訴訟能力

【評論內容】第584條(未成年養子女之訴訟能力)(刪除)  前條之訴,養子女雖不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亦有訴訟能力。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情形在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判決結果時,第三審法院不得廢棄原判決?(A)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上訴理由(B)以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為上訴理由(C)以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為上訴理由(D)選項

【評論內容】第 477-1 條   除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之情形外,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 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原判決。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然違背法令之情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判決違背法令?(A)違背言詞辯論不公開之規定(B)選項皆是(C)判決未援用原審當事人所提出之鑑定報告(D)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

【評論內容】第四百六十九條(當然違背法令之情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民事訴訟設置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何者有誤?(A)係遵循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必然性(B)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惟兩造當事人於審理期日以言詞合意以小額程序進行訴訟者適用(C)訴訟標的金額

【評論內容】第四百三十六條之八(適用小額程序之事件或不適用者之處理)   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   法院認適用小額程序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人類常會創造發明各種物品,因而改變物質文明。是指哪一種社會變遷? (A)理念 (B) 制度  (C)器物 (D)資訊。

【評論內容】

人類常會創造發明各種物品,因而改變物質文明。是指哪一面向的社會變遷? (A)器物 (B)制度 (C)理念 (D)資訊。

 

發明創造物品 是器物變遷   答案應更正為 C

【評論主題】我國創立的民間國際組織,有哪些在國際社會博得很高的聲譽?1.世界展望會。2.國際紅十字會。3.慈濟基金會。4.國際佛光會。5.臺灣路竹醫療和平會。(A)123(B)134(C)245(D)345

【評論內容】世界展望會的成立,1950年一 位美籍宣教士鮑伯.皮爾斯,因為看見全世界處在戰火、貧窮中的兒童,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50 This paragraph implies that the view the European settlers had of Australia was(A) fortunate.

【評論內容】The aboriginal people of Australia have always made the land important in their arts. When settlers from Europe came to Australia in the 18th and 19 th centuries, they claimed that the land was owned by no one, but, as the art works of the indigenous show, the land has always given the aboriginal people a sense of mutual belonging: they belong to the land and the land belongs to them. Traditional “dreamtime”  art reflects the creation myths and migration legends of ancestral beings across difficult terrain. Paintings done on bark often show a bird’s eye view of a familiar landscape, a...

【評論主題】17 甲是 A 地之所有人,與乙雖無租賃關係,但卻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普通地上權 20 年,讓乙在 A 地上建築房屋。20 年期限屆滿後,乙仍繼續使用 A 地,而甲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下列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

★ 835 ★

<☆ ☆☆☆☆☆="☆☆☆☆☆:☆☆☆(51,51,51);☆☆☆☆-☆☆☆☆:14☆☆;">★★★★★★★,...

【評論主題】15 A 地為甲所有之情形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無權占有 A 地之一部分,於符合時效取得之要 件時,得請求登記為其占有部分之地上權人 (B)乙於 A 地上擅自建造之 B

【評論內容】

★ 66 ★

<☆ ☆☆☆☆☆="☆☆☆☆☆:☆☆☆(51,51,51);☆☆☆☆-☆☆☆☆:14☆☆;">★★★★★,★★★★★★★★。

<☆ ☆☆☆☆☆="☆☆☆☆☆:☆☆☆(51,51,51);☆☆☆☆-☆☆☆☆:14☆☆;">...

【評論主題】46 關於自白之證據能力,下列何者正確?(A)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證據(B)自白之非任意性抗辯,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C)未經自白不得為有罪判決(D)任意性自白不問是否與事實相符,均得作為證據

【評論內容】第156條(自白之證據能力、證明力與緘默權)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評論主題】24.某機關技士甲因涉案經法院裁定羈押,羈押期間復經其機關以情節重大予以停職並移付懲戒,嗣甲經交保候傳,申請復職,請問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其機關可否許其復職?(A)甲得於交保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其機

【評論內容】

經法院裁定羈押>      尚未判決確定。

102年軍中 因對士官有不當管教之重大案件,新聞緊追著那些涉案的軍人,時而法院裁定羈押,時而交保候傳,

那是代表法院仍在~~~,尚未確定判決。

依此類推~~~羈押期間復經其機關以情節重大予以停職並移付懲戒,嗣甲經交保候傳,申請復職,請問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其機關可否許其復職?

~~~隨時都可能被羈押,或判刑確定。 這種情況 在這期間不可能讓公務人員復職吧!

【評論主題】8 下列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何者正確?(A)契約解除權之行使,若相對之契約當事人有數人時,如無特別約定,向其中一人為之,即生效力 (B)對於絕對定期行為之債務,就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遲延,仍須先為定期

【評論內容】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何者正確?(A)契約解除權之行使,若相對之契約當事人有數人時,如無特別約定,向其中一人為之,即生效力 (X)258條2項。(B)對於絕對定期行為之債務,就可歸責於債務人之給付遲延,仍須先為定期催告,債權人始得解 除契約(X)無確定期者,才須催告。(C)解除權之行使,若未定有行使期間,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確答是否行使, 若逾期未行使,則解除權消滅(O)民法257條.(D)解除權人對受領之給付物加以改造,並不影響解除權之行使,僅須對他方負損害賠償之責(X)259條 應返還之。或應償還其價額262條反面解釋第二百二十九條(給付期限與債務人之給付遲延)  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評論主題】5 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間就保證契約之約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保證人預先拋棄民法上關於保證人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權之約定,有效 (B)保證人預先拋棄民法上關於主債務人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權之約定,無

【評論內容】

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間就保證契約之約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證人預先拋棄民法上關於保證人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權之約定,有效  (X)

    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保證人之權利,不得預先拋棄)

  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

(B)保證人預先拋棄民法上關於主債務人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權之約定,無效  (X)

    第七百四十二條(保證人之抗辯權)

  主債務人所有之抗辯,保證人得主張之。

  主債務人拋棄其抗辯者,保證人仍得主張之。

(C)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之約定,有效 (O)

     第七百四十五條(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第七百...

【評論主題】14 甲對乙負有新臺幣(下同)60萬元之債務,丙為全額清償之保證人,丁則提供其所有土地一筆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嗣甲逾期未能清償,乙就丁之土地聲請拍賣受償。倘若丁所提供之土地的價 值為30萬元,則丁就全

【評論內容】甲對乙的債務為60萬丙為人保擔保 (全額清償) 故為 60萬,丁提供土地為擔保30萬   :所有擔保總額有90萬。比例換算: 人保:60/90        物保30/90比例簡化為:人保  :   物保 =  2  :  1 所以總債務60萬依上比例2:1,拆成40萬和20萬元。故人保(丙) 應分擔40萬元…。物保(丁)須分擔20萬元。 第 879 條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直轄市的一級主管中,下列那一類的主管其財產應交付信託?(A)秘書處長(B)人事處長(C)主計處長(D)政風處長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7條(財產信託)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直轄市長、縣(市)長於就(到)職申報財產時,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下列財產,應自就(到)職之日起三個月內信託予信託業:    地方制度法 第55條(直轄市首長及秘書長職等、職掌)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

【評論主題】【題組】What is the main idea of this passage?(A)Someday most glaciers in the world will disappear compl

【評論內容】What is the main idea of this passage? 這段話的主要思想是什麼?  (A)Someday most glaciers in the world will disappear completely.       有一天,大多數在世界上的冰川將完全消失。  (B)Melting glaciers provide water for irrigation, drinking, and transport.....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Which of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s of glaciers is true?(A)Glaciers are the main water source fo

【評論內容】Which of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s of glaciers is true? 冰川下面的描述中,哪個是真的? (A)Glaciers are the main water source for the Nile.          冰川是尼羅河的主要水源。 (B)Melting glaciers may helphydroelectric dams run at maximum power for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直轄市議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權責機關於核定後,應如何處理?(A)函送行政院備查(B)函送考試院備查(C)視其性質,分別函送考選部或銓敘部備查(D)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54條第5項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組織準則、規程及 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評論主題】12 甲將自己所有的違章建築 A 屋賣給乙,有關於買賣違章建築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 何者錯誤? (A)土地與土地上之違章建築同屬於一人所有,嗣將違章建築與土地分別讓與相異之人,仍有民法

【評論內容】甲、乙買賣違章建築,所讓與的是事實上之處分權…違章建築係屬原始取得之性質。(於建築物完成時,即取得建物所有權。(出資建築人具有違章建築物的法律所有權。買受違章建築物者無法取得建築物法律所有權,僅能對出售人主張事實處分權。綜上,無法取得所有權,自無法主張民法767(所有權返還請求權)。第.....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下列有關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A)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B)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C)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

【評論內容】第 248 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下列有關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A)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X)     第二百四十八條(收受訂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B)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X) ~~交付、收受定金時。    第二百四十八條(收受訂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C)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下列有關法律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明知者,則有效(B)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原則上無效(C)當事人得以意思表示撤銷暴利行為(D)除法

【評論內容】

 (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明知者,則有效

應改成

 (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有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明知者,則無效

【評論主題】26.新聞報導摘要(各大媒體/2012.08.01):「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5、6月違反《勞動基準法》企業名單,總計27家業者違規,包含多家知名企業;違規項目多為超時工作、超時加班及例休假未休等,依違

【評論內容】

近代為因應社會生活的複雜性

出現了所謂的社會法

換言之 其係屬公法、私法以外    第三領域之法律也 例如消費者保護法 勞基法。 

【評論主題】7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 萬元之債權,第三人丙與甲訂立契約,承擔乙之債務(即免責性之債務承擔)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若有債權,丙得以該債權對甲主張抵銷 (B)如丙係受乙之委任而承擔債務,

【評論內容】

第 303 條

債務人(乙)因其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權人(甲)之事由,承擔人(丙)亦得以之對抗債權人(甲)。 但不得以屬於債務人(乙)之債權為抵銷。

(丙) 承擔人因其承擔債務之法律關係 所得對抗債務人(乙)之事由,不得以之對抗債權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