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將自己所有的違章建築 A 屋賣給乙,有關於買賣違章建築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 何者錯誤?
(A)土地與土地上之違章建築同屬於一人所有,嗣將違章建築與土地分別讓與相異之人,仍有民法 第 425 條之 1 推定租賃關係規定之適用
(B)違章建築之買受人對於無權占用房屋之人,得行使民法第 767 條之物上請求權
(C)違章建築遭拍賣,拍定人自取得法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違章建築之權利
(D)甲、乙買賣違章建築,所讓與的是事實上之處分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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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朱衣點頭】評論

962(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占有被妨害者,得請求除去其妨害;占有有被妨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其妨害。

橘色溫度】評論

(B)違章建築之買受人對於無權占用房屋之★...

SunnyLO】評論

甲、乙買賣違章建築,所讓與的是事實上之處分權…違章建築係屬原始取得之性質。(於建築物完成時,即取得建物所有權。(出資建築人具有違章建築物的法律所有權。買受違章建築物者無法取得建築物法律所有權,僅能對出售人主張事實處分權。綜上,無法取得所有權,自無法主張民法767(所有權返還請求權)。第.....看完整詳解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評論

(A)依據最高法院 99 年台上字第 1723 號民事判決見解,民法第 425 條之 1 規定「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 449 條第 1 項規定之限制」,雖以「所有權讓與」為明文,然未辦登記建物因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而僅得以事實上處分權讓與,受讓人所取得之事實上處分權,較之所有權人之權能,實屬無異,依上開法條立法意旨,所謂「所有權讓與」,解釋上應「包括就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受讓事實上處分權」之情形,始符法意(B)違章...

卡比肥】評論

§767之物上請求權的基礎在於,對於物必須為所有權人。「違章建築」因無法登記所以無法取得法律上所有權,僅取得事實上的處分權,因此無法使用民法767的物上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