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評論
沒有約定採用哪種財產制時,就代表您們雙方都同意適用「法定財產制」。因此,必須遵守民法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定。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所以甲和乙各分得1000萬)。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原文網址: 離婚弱勢有保障!夫妻若沒特別約定 法定財產制就是「五五分」 | 雷皓明 | 鍵盤大檸檬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dalemon/post/46178#ixzz6eo9Tr15J
【aa312007】評論
第1040條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共同財產,由夫妻各得其半數。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Cai Jen毛】評論
民法§1040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共同財產,由夫妻各得其半數。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評論
民 1040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共同財產,由夫妻「各得其半數」。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甲、乙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2000萬元,各得半數為1000萬元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