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不易】評論
甲身後遺有現金 600 萬元,且甲生前曾...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評論
甲尚未完成離婚登記,故乙仍為配偶有繼承權。依民1144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故乙的應繼分為二分之一,另依民1223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故乙可主張遺產600萬元的四分之一,150萬元,其餘450萬元由丙繼承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今年要上榜】評論
回4F題目寫:「甲生前曾預立有效遺囑一份,記載將來所有遺產均由獨子丙繼承。」所以會主張特留分扣減權的一定是配偶乙!
【Kao】評論
完美詮釋了一份國文+數學的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