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乙夫妻婚後育有一子丙,三人與甲寡居之母親丁同住。甲乙兩人因感情不睦,故協議離婚,惟某日前往辦理離婚登記途中,甲不幸發生事故身亡。甲生前曾預立有效遺囑一份,記載將來所有 遺產均由獨子丙繼承。甲身後遺有現金 600 萬元。若繼承人主張特留分扣減權時,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
(A)乙繼承 300 萬元,丙繼承 300 萬元
(B)乙繼承 150 萬元,丙繼承 450 萬元
(C)乙繼承 200 萬元,丁繼承 200 萬元,丙繼承 200 萬元
(D)乙繼承 100 萬元,丁繼承 100 萬元,丙繼承 4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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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蟲不易】評論

甲身後遺有現金 600 萬元,且甲生前曾...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評論

甲尚未完成離婚登記,故乙仍為配偶有繼承權。依民1144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故乙的應繼分為二分之一,另依民1223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故乙可主張遺產600萬元的四分之一,150萬元,其餘450萬元由丙繼承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今年要上榜】評論

回4F題目寫:「甲生前曾預立有效遺囑一份,記載將來所有遺產均由獨子丙繼承。」所以會主張特留分扣減權的一定是配偶乙!

Kao】評論

完美詮釋了一份國文+數學的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