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下列何者非抵押權效力所及之標的物範圍?
(A)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所得收取之租金
(B)抵押之建築物存在所必要且性質上得讓與之權利
(C)設定抵押權後所增建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
(D)抵押之建築物滅失後殘餘之鋼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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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hchungw】評論

第 862 條

chrisgangxyz】評論

(b)得讓與就是有獨立性(§862第3項)SO非抵押權效力所及。

魏魏魏】評論

862-1

CCY】評論

第 862 條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

Cai Jen毛】評論

(A)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評論

(A)民 864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法定孳息」,租金為法定孳息,故為抵押權效力所及(B)民 877 -1 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利得讓與者,應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對於賣得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故非抵押權效力所及(C)民 862 第3項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D)民法 862 -1抵押物滅失之「殘餘物,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者,亦同。鋼筋為建築物滅失後之殘餘物,故為抵押權效力所及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李昌益】評論

抵押權之範圍:1.抵押物本身2.其從物與從權利3.抵押物增建不具獨立性之部分4.抵押物之成分,非因物之常理而分離者5.抵押物之殘餘物6.抵押後,抵押物之天然孳息仍屬抵押人7.抵押後,抵押物之法定孳息仍屬抵押人8.抵押物滅失,抵押人因滅失而得之代位物(B)在說併付拍賣,併付拍賣抵押權人沒有優先受償權,並非抵押權範圍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