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未必有執行力?
(A)和解
(B)證據保全關於一定給付內容之協議
(C)給付確定判決
(D)強制調解之成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2124
統計:A(421),B(207),C(41),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Hui YA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訴訟外和解不會有執行力  訴訟外和解等同契約效力

【用戶】SunnyFunny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THANKS!Hui YA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修正)第 376-1 條 本案尚未繫屬者,於保全證據程序期日到場之兩造,就訴訟標的、事實、證據或其他事項成立協議時,法院應將其協議記明筆錄。前項協議係就訴訟標的成立者,法院並應將協議之法律關係及爭議情形記明筆錄。依其協議之內容,當事人應為一定之給付者,得為執行名義。協議成立者,應於十日內以筆錄正本送達於當事人。第二百十二條至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於前項筆錄準用之。

【用戶】流精歲月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那位連訴訟外訴訟內和解都不分,還敢出題目

【用戶】SunnyLO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THANKS!Hui YA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修正)第 376-1 條 本案尚未繫屬者,於保全證據程序期日到場之兩造,就訴訟標的、事實、證據或其他事項成立協議時,法院應將其協議記明筆錄。前項協議係就訴訟標的成立者,法院並應將協議之法律關係及爭議情形記明筆錄。依其協議之內容,當事人應為一定之給付者,得為執行名義。協議成立者,應於十日內以筆錄正本送達於當事人。第二百十二條至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於前項筆錄準用之。

【用戶】Kun Ho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那位連訴訟外訴訟內和解都不分,還敢出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