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家逸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262條(訴訟撤回之要件及程序)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 =A 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B、C 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D 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或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
【用戶】阿四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者,原告欲撤回起訴應得其同意 (B)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 (C)言詞撤回得於準備期日向受命法官為之 (D)言詞撤回應記載於筆錄,並送達筆錄於被告-言詞撤回需記載筆錄-如他造不在場須將筆錄送達(他造在場則否-反面解釋)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0630720#ixzz4ebGsfHSE
【用戶】李家逸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262條(訴訟撤回之要件及程序)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 =>A 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B、C 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D 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或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
【用戶】阿四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者,原告欲撤回起訴應得其同意 (B)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 (C)言詞撤回得於準備期日向受命法官為之 (D)言詞撤回應記載於筆錄,並送達筆錄於被告->言詞撤回需記載筆錄->如他造不在場須將筆錄送達(他造在場則否->反面解釋)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30630720#ixzz4ebGsfH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