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依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臨時工作計畫經終止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限期繳回終止後之津貼,逾期未繳回,依法應如何處理?
(A)保留預算
(B)列為呆帳
(C)移送強制執行
(D)下年度扣減補助經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294
統計:A(4),B(4),C(82),D(16),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 14 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臨時工作計畫執行情形。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終止其計畫: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二、未依第十條第三項之臨時工作計畫書及相關規定執行,經書面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三、違反勞工相關法令。臨時工作計畫經終止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以書面限期命用人單位繳回終止後之津貼;屆期未繳回,依法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