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有關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少年被告符合第 5 條所定情形,應由法院以裁定書裁定是否應進行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
(B)司法警察機關接獲法院裁定書,若應進行強制採樣,以通知書通知少年到場
(C)若少年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D)少年被告應由輔佐人到場陪同後,始得執行強制採樣
(E)採集之少年被告樣本,應連同法院裁定書影本於 15 天內一併送交刑事警察局

參考答案

答案:B,C,E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kai73926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A)少年被告符合第 5 條所定情形,應由法院以裁定書裁定是否應進行接受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D)少年被告應由輔佐人到場陪同後,始得即時執行強制採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