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勞資爭議法規定,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得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或下列何種程序處理?
(A)裁定程序
(B)裁決程序
(C)和解程序
(D)契約程序國文與憲法3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42424
統計:A(5),B(8),C(17),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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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會抵達彼岸】評論

第6條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得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或裁決程序處理之。法院為審理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必要時應設勞工法庭。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勞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扶助:一、提起訴訟。二、依仲裁法提起仲裁。三、因工會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事由,依本法申請裁決。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前二項扶助之申請資格、扶助範圍、審核方式及委託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