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經營加油站業務者其購油之證明文件應保存多久時間?
(A)半年以上
(B)一年以上
(C)二年以上
(D)三年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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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評論

第 11 條1. 申請人應憑前條第二項之證明文件,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2. 前項申請基地,經同意認定得作加油站使用後,申請人應於一年期限內,檢具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文件,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籌建;申請基地如涉及山坡地變更編定者,申請籌建期限為二年。但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申請人得檢具有關證明文件,於期限屆滿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六個月。3. 申請人喪失原取得設站基地之土地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原同意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