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⑸ RCN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3857
統計:A(1154),B(457),C(82),D(376),E(1)

用户評論

蕭碧珺】評論

中華民國(台灣)國籍法---民國95年01月27日修正第10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 定。

Poshao Liu】評論

不能當大官或民代。

lionlyanne】評論

選罷法§24:「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滿三年或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者,始得依規定登記為候選人。」

e18801383】評論

那句話陸海空軍將官,是陸海空軍的將官,不是陸海空的軍或將官,這部分文字容易讓人搞混,大家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