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大法官第 649 號解釋文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其立法目的雖為積極保障視障者的工作權,但卻使非視障業者從事相關工作而觸法,影響甚鉅。其立法的用意與其產生的影響顯不恰當,因此宣告該規定違憲。根據該解釋文,下列敘述哪些是正確的?
(A)為保護弱勢族群,可給予視障者工作上合理的差別待遇
(B)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因此侵害了非視障者的工作權
(C)立法保護視障者的工作卻侵害他人的工作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D)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因該規定被宣告違憲,而失去法律效力
(E)大法官宣告違憲後,主管機關應提出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A,B,E
難度:困難0.230769
統計:A(7),B(12),C(1),D(2),E(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