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勒】評論
集遊法第6條規定只限民意機關可以抗議,行政機關有限制範圍如交通要點,行政公署,法院,元首副元首官邸300公尺歸內政部管,軍事設施歸國防部管300公尺,外交人員使領館館長官邸歸外交部管5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