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為一家從事營建的非公開發行公司,該公司近期擬召開董事會,討論公司投資東南亞事宜。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其請求提出後 15 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之董事得自行召集
(B) A 公司董事會之召集,除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外,應於 3 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
(C) A 公司章程得訂明經全體董事同意,董事就當次董事會議案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而不實 際集會
(D) A 公司董事居住國外者,得以書面委託居住國內之其他股東,並向主管機關登記後,經常代理 出席董事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ax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董事及董事會位於公司法第192條起。(A) A 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其請求提出後 15 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之董事得自行召集>>公司法第203-1條: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前項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之董事得自行召集。

【用戶】Nax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董事及董事會位於公司法第192條起。(A) A 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其請求提出後 15 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之董事得自行召集>>公司法第203-1條:過半數之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前項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之董事得自行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