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我國「性平三法」於民國 112 年 7 月底大幅度修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明確劃分三法管轄權範圍的位階:發生性騷擾事件,依序先判斷是否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其次
性別平等工作法,最後性別平等教育法
(B)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增申訴程序:要求雇主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C)申訴和裁處時效延長:未成年者被性騷擾,申訴時效為成年後 3 年內
(D)軍公教人員遭受該機關最高負責人性騷擾時:應向上級機關等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51,B:3,C:12,D:4,E:0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