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者非為戶籍法規定應為遷入登記之情形?
(A)由他鄉(鎮、市、區)遷入 3 個月以上
(B)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
(C)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入境 3 個月以上者
(D)無依兒童經收養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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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掌中置】評論

戶籍法第17條Ⅰ由他鄉(鎮、市、區)遷入3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A)Ⅱ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C)。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