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如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則應如何處理?
(A)保持行政中立,迅速完成職務
(B)自行迴避
(C)報告直屬機關首長,決定後續處理原則
(D)協請其他公務員共同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1347
統計:A(230),B(9675),C(136),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兼職、迴避、迴避事由
用户評論
【Yi Hua Liao】評論
第32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