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9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下列何者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申訴對象?(A)雇主 (B)主管機關 (C)檢查機構 (D)法院

【評論內容】第   74    條 (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 或檢查機構申訴。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在規劃及分析政策時,對於已經投入而無法回復的時間和金錢,應視為:(A)邊際成本(marginal cost)(B)追加成本(supplemental cost)(C)敏感成本(sensitivit

【評論內容】在經濟學和商業決策制定過程中,會用到「沉沒成本(Sunk Cost.....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政府透過國家考試甄補新進公務人員,這是屬於社會系統理論的那一種功能?(A)達成目標(B)環境適應(C)系統整合(D)模式維持

【評論內容】適應(adaptation):當內外環境變動的時候,系統需要具備妥當的準備和相當的彈性,以適應新的變化來減輕緊張、磨擦的不良後果。達成目標(goal-attainment):所有社會系統皆擁有界定其目標的功能,並會動員所有能力、資料來完成.....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9 學者賽蒙(Herbert A. Simon)認為,所謂行政行為根本就是組織中的何種過程?(A)目標設定 (B)成本計算 (C)問題解決 (D)決策制訂

【評論內容】賽蒙(Hebert A. Simon, 1916-)是一位非常有名,也很重要的組織理論研究者,以《行政行為》("Administrative Behavior", 1947)一書,奠定了行政學研究領域內的崇高地位,並且因此而獲得了西元一九七八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賽蒙的學.....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如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則應如何處理?(A)保持行政中立,迅速完成職務 (B)自行迴避(C)報告直屬機關首長,決定後續處理原則 (D)協請其他公務員共同處理

【評論內容】第32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定之選舉、罷免訴訟,以幾審終結?(A)一審(B)二審(C)三審(D)選舉訴訟二審終結,罷免訴訟三審終結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一二七條明文規定選舉、罷免訴訟以二審終結(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且各受理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總統副總統選罷則是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評論主題】29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下列何者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申訴對象?(A)雇主 (B)主管機關 (C)檢查機構 (D)法院

【評論內容】第 74  條(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評論主題】美國在那一個公報中,承諾對臺軍售質量遞減,此事曾對我國構成嚴重傷害,我方予以強力譴責,後來美國總統特別對我國提出六項保證,重申美國對臺灣的支持?(A)八一七公報 (B)第四公報 (C)建交公報 (D)

【評論內容】

美國在該公報中就對台售武問題做出了明確的承諾,最重要的三條包括:

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評論主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①國家安全局 ②外交部 ③法務部 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請選出審查會正確

【評論內容】第 9 條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一般出境查驗程序。主管機關得要求航空公司或旅行相關業者辦理前項出境申報程序。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不在此限;其作業要點,於本法修正後三個月內,由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五、縣(市)長。

【評論主題】甲為了參加校慶運動會的百米短跑競賽,向網路商店訂購釘鞋一雙。甲於收受後第二天,因校方張貼公告表示本次比賽禁用釘鞋。甲便向網路商店要求退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於七日內要求退貨,但因網路商店並無

【評論內容】消保法 第19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評論主題】22.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B)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C)拋棄繼承自拋棄繼承時起,發生拋棄之效力 (D)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

【評論內容】拋棄的方式,須由拋棄人以書狀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如後附之拋棄繼承通知)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拋棄繼承經法院函准備查者,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亦即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即喪失繼承權。

【評論主題】42 訴願之提起,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其訴願期間原則為:(A)30 日 (B)2 個月 (C)1 年 (D)3 年

【評論內容】第14條(訴願之提起限期)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評論主題】22.政府透過國家考試甄補新進公務人員,這是屬於社會系統理論的那一種功能?(A)達成目標(B)環境適應(C)系統整合(D)模式維持

【評論內容】適應(adaptation):當內外環境變動的時候,系統需要具備妥當的準備和相當的彈性,以適應新的變化來減輕緊張、磨擦的不良後果。達成目標(goal-attainment):所有社會系統皆擁有界定其目標的功能,並會動員所有能力、資料來完成目標。模式維持(pattern maintenance or latency):一面補充新成員,另一面又以社會化使成員接受系統的特殊模式。整合(integration):維持系統之中各部分之間的協調、團結,來確保系統並且對抗外來重大變故。

【評論主題】4.在規劃及分析政策時,對於已經投入而無法回復的時間和金錢,應視為:(A)邊際成本(marginal cost)(B)追加成本(supplemental cost)(C)敏感成本(sensitivit

【評論內容】在經濟學和商業決策制定過程中,會用到「沉沒成本(Sunk Cost)」(或稱沉澱成本或既定成本)的概念,代指已經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

【評論主題】49 學者賽蒙(Herbert A. Simon)認為,所謂行政行為根本就是組織中的何種過程?(A)目標設定 (B)成本計算 (C)問題解決 (D)決策制訂

【評論內容】賽蒙(Hebert A. Simon, 1916-)是一位非常有名,也很重要的組織理論研究者,以《行政行為》("AdministrativeBehavior", 1947)一書,奠定了行政學研究領域內的崇高地位,並且因此而獲得了西元一九七八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賽蒙的學說,除了承襲巴納德的動態平衡觀念而提出的「組織平衡理論」(Organization EquilibriumTheory)以外,其最重要的主張,當屬「決策理論」(Decision-Making Theory)。

  賽蒙認為,所謂的「行政行為」,根本就是組織之中,決策制定的整個過程。

【評論主題】15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如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則應如何處理?(A)保持行政中立,迅速完成職務 (B)自行迴避(C)報告直屬機關首長,決定後續處理原則 (D)協請其他公務員共同處理

【評論內容】

第32條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

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

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著作人格權?(A)公開口述權(B)編輯權(C)姓名表示權(D)改作權。

【評論內容】著作人格權主要是保護著作人之名譽、聲望或其他無形的人格利益,該項權利因具有一身專屬性,故不得讓與或繼承(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本權利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同一性保持權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032

【評論主題】22.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經由何種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A) 先作成終局確定判決 (B) 以判決駁回訴訟(C) 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D) 以判決停止訴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

【評論主題】1.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行政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院長之任命,須經立法院同意(B)行政院院長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新院長之前,由副院長暫行代理(C)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

【評論內容】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13 有關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監察院提出(B)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C) 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D) 經

【評論內容】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評論主題】36.危機事件的不同時期需要運用不同的溝通策略及技巧,下列哪一項不屬於危機發生時的溝通策略?(A)媒體接觸技巧(B)內部危機訊息傳遞(C)成立危機應變小組(D)減少組織層級

【評論內容】(一)危機發生前的溝通策略:1.願景的分享與持續強調;2.建立互信的組織文化;3.善用走動式管理;4.傾聽式管理;5.暢通的資訊流通管理;6.開誠布公的溝通風格;7.重現言外之意;8.有效會議;9.減少組織層級;10.默會知識之外顯化;11.建立吹口哨者;及12.建立危機預警機制;(二)危機發生時的溝通策略:1.對媒體的溝通策略;2.成立危機應變小組;及3.內部的危機訊息傳遞;(三)危機發生後的溝通策略:1.信心重建;2.召開有效檢討會議;3.經驗的知識化與分享;及4.公布後續改善措施。

【評論主題】20.績效預算有多項優點,下列何者錯誤?(A)詳細計算每一單位所耗成本(B)針對現行成果與未來計畫比較(C)比較各機關同質活動所需經費(D)企業成本觀念引進政府

【評論內容】

績效預算的優點包含:

(一)可計算每一計畫單位所需耗費的成本,以決定各項工作是否值得執行。

(二)可針對過去成果與現行計畫比較,以評估成本變動情況。

(三)透過各機關同性質活動所需經費的相互比較,以考核管理效率並加以改進。

(四)將企業的成本效率概念引進公部門。

其限制則是:

(一)政府須回應不同團體的訴求,此一制度忽略了預算編訂過程的政治性考量。

(二)各機關若無法建立成本會計制度及成本意識,本制度將難以落實。

(三)政策有時涉及無形或難以衡量的成本,難以作為績效衡量的依據。

(四)由於強調單一年度預算與計畫的相互配合,可能使政府在長期政策規劃上無法連貫。

(五)重視依據成本表現效率,忽略對國家資源作整體規劃。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行政訴訟之當事人?(A)原告 (B)被告 (C)參加訴訟之人 (D)輔助參加之機關

【評論內容】第23條 訴訟當事人原告、被告及依第四十一條與第四十二條參加訴訟之人。第41條 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第42條 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  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參加人並得提出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前二項規定,於其他訴訟準用之。訴願人已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利害關係人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者,視為第一項之參加。

【評論主題】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決定前是否應讓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A)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B)有必要時始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C)參

【評論內容】第 138 條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評論主題】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B)行政機關不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C)行政契約中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不必有關聯性

【評論內容】第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第 136 條 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第 137 條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

【評論主題】35 以下何者為刑罰減輕或免除事由?(A) 依法令之行為(B)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C) 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D) 不知法律而有正當理由無法避免者

【評論內容】刑法第16條(法律之不知與減刑)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第18條(未成年人、滿八十歲人之責任能力)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五、肝臟疾病患者臨床給藥時可能有那些問題應考慮?(10 分)

【評論內容】可是他不是問考試院嗎?  又不是問考試院院會議

【評論主題】【題組】 ⑵請依您上述問題的答案,試擬可能改善的策略規劃。(15 分)

【評論內容】以「人」(年資,官等)為區分的,叫作「品味分類制度」或「職務分類制度」以「事」(工作)為區分的,叫作「職位分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