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Hua Liao】評論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typemoon3】評論
題外問一下 "大法官審理"彈劾總統, 會有駁回嗎? 還是審理後通過?
【Messi】評論
當然有可能不通過啊,如果審理後就會通過,那不如直接立法委員三分之二決議後就解職算了.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憲法法庭 3/4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