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下列何者與婚姻自由之憲法上保障依據相同?
(A) 人格權
(B) 平等權
(C) 宗教自由
(D) 藝術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3299
統計:A(1145),B(172),C(236),D(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 字 第 541 號、釋字530、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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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釋字第 554 號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是性行為之自由,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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