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地政機關辦理公告土地現值之估價方法,其主要之法令依據為:
(A)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B)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C)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D)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75
統計:A(59),B(12),C(8),D(1),E(0)

用户評論

【用戶】knight5349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46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n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n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n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n據。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3條地價調查估計之辦理程序如下:n一、蒐集、製作或修正有關之基本圖籍及資料。n二、調查買賣或收益實例、繪製地價區段草圖及調查有關影響區段地價之n 因素。n三、估計實例土地正常單價。n四、劃分或修正地價區段,並繪製地價區段圖。n五、估計區段地價。n六、計算宗地單位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