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公文:(20 分)財政部關務署將於本(107)年 6 月 8 日起每星期五共辦理 2 梯次「智慧財產權邊境措施講習」。由關務署主辦智慧財產權業務資深主管擔任講師,為海關驗貨、分估、行李檢查、郵包查驗、機動巡查及稽查等單位關員講授相關課程,含括海關執行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措施之相關作業規定,以及通關與查緝實務作業之經驗交流。所屬各關應於 5 月 18 日前將參加講習名冊報署。至於講習日期、課程等資料詳如附件「智慧財產權邊境措施講習計畫書」。請就以上資訊,試擬財政部關務署致函所屬基隆、臺北、臺中、高雄等 4 關,請指派相關關員分梯次參加「智慧財產權邊境措施講習」。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3333
統計:A(28),B(1),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