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僑】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第1項: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59 公務員受撤職處分者,並應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多久? (A)六個月(B)八個月(C)一年(D)二年修改成為59 公務員受撤職處分者,並應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多久? (A)六個月(B)八個月(C)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D)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