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某位旅客懷孕 38 週(或距離預產期約 2 週)到機場辦理報到手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搭機,拒絕受理其報到
(B)須提供其主治醫師填具之適航證明,方可受理
(C)須事先通過航空公司醫師診斷,方可受理
(D)須於班機起飛 48 小時前,告知航空公司並回覆同意,方可受理代號:1601頁次:8-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4641
統計:A(141),B(46),C(5),D(17),E(0)
用户評論
【喵星人】評論
多數航空公司在旅客懷孕32週之後,均禁止其搭乘
【史帝文】評論
1F說的半對也半不對:正確應該是懷孕超過28週(7個月)以上者欲搭飛機,需醫生開證明;超過36週(9個月)以上者無法搭機,身懷多胞胎超過32週(8個月)以上也無法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