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立法院通過的《國民體育法》其中第 6 條第 1 項規定:
(A)民國 103 年度開始打造台灣為運動島
(B)該法緩衝至民國 105 年正式實施
(C)每週體育活動時間應達 150 分鐘以上
(D)各級學校每天都要有體育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6561
統計:A(231),B(57),C(1893),D(29),E(0)
用户評論
【勤能補拙】評論
含體育課程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不免過度訓練
【李明哲】評論
阿...肝有?...150 分鐘=30分鐘(每天)體育活動
【WZZ】評論
102年打造運動島這題應該是全部錯誤才是,(C)選項的敘述並非全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