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評論
答案:C第 16 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