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希想探究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對小黨參與立法 院 運 作 的 影響,整 理 出 表 1 的 政 黨 席 次 統 計。小 希 也 蒐 集 立 法 院 組 織 運 作 的 相關 法 規 , 發 現 立 委 當 選 席 次 達 三席 且 席 次 較 多 之 五 個 政 黨 , 才 能成 立 黨 團,參 與 黨 團 協 商。根 據 立委 選 舉 制 度 及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 小希 作 出 哪 項 推 論 最 合 理 ?

【余(邀請碼162508)】評論
選項(A): 區域立委選舉採相對多數決,但在單一選區下並不有利小黨當選、成立黨團。根據表 1 ,兩大黨與其他小黨席次落差巨大,小黨不易制衡大黨。故(A)錯誤。選項(B): 從表 1 各屆小黨僅有個位數席次可知,現行選舉制度可能不利於小黨競爭。事實上,我國不分區立委政黨席次分配門檻為 5%,小黨經常無法達到,並不利小黨取得席次,亦無法推論出小黨取得席次不利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