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洺慈】評論
1文書處理-6發文處理-編號、登錄應注意事項
【Yinghui Lin】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發文代字應冠以承辦單位之代字,承辦單位如為不固定機關或軍事機構,得另以代字編定統一代號使用,此項代字均以於每年開始預為編定為原則,以便統一使用。總發文字號每年更易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