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乙為 A 號 7 樓之區分所有權人,其前手於 A 號之屋頂平台搭建鐵屋,經民國 82 年住戶大會決議免予拆除。丙後來購買取得 B 號 7 樓之區分所有權,認為乙之鐵屋影響屋頂平台之使用,乃請求乙予以拆除,試問:丙之請求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1404
統計:A(50),B(64),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妤真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爲什麼錯...QQ專家來幫忙一下
【用戶】邱永順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經紀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