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與乙訂立 A 屋買賣契約,並交付 A 屋於乙占有。其後乙欲移民,與甲合意解除契約,甲得依據何種規定,請求乙返還 A 屋?
(A)債務不履行
(B)無因管理
(C)不當得利
(D)侵權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3158
統計:A(7),B(4),C(58),D(2),E(0)

用户評論

【用戶】Robert T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民法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用戶】Robert T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民法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