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請說明揀貨方式之兩大類型。(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5877
統計:A(3092),B(122),C(19),D(1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著作之合理使用、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著作權法

用户評論

【用戶】Zhli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30 條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 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 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第 31 條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第 32 條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 可證明其著作人死亡已逾五十年者,其著作財產權消滅。 前項規定,於著作人之別名為眾所周知者,不適用之。   第 33 條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 著作在創作完成時起算五十年內未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