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 Chien】評論
公司法第 2 條公司分為左列四種: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 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 司負其責任之公司。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 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 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 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 任之公司。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Mou Zzi】評論
我也是 :(
【許子伏】評論
咪兔…<
【喵喵】評論
有限公司並沒有股份/股息。[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股份/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