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is Kuo】評論
資本不變原則,指的是資本總額一經章程確定,應保持固定不動,公司欲變動(增加或減少) 資本,必須履踐嚴格之法定增資程序或減資程序。此一原則與資本維持原則相配合,才能維持實質的公司財產,並防止形式資本總額之減少,藉以保護公司債權人之利益(注3 ) 。其表現在增資及減資程序: 增資:如實收資本將大於授權資本時,須修改章程(公§277)。減資:須經股東會決議同意(公§168),如同時減少授權資本時,須修改章程。第 168 條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