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甲向乙購買房屋一間,雙方約定房屋移轉登記後次日甲應給付剩餘款項,但甲並未依約付款,乙得如何主張其權利?
(A)契約無效
(B)終止契約
(C)定期催告
(D)撤銷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4),D(0),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test】評論

說明如下:1.依§229I: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甲未依約付款,故負遲延責任。2.其法律效果依§254: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甲)遲延給付者,他方(乙)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