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那一國之司法體系為習慣法法系?
(A)美國
(B)德國
(C)日本
(D)法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4628
統計:A(2091),B(180),C(296),D(359),E(0)

用户評論

Avon】評論

與歐陸法系相比,英美法系多採不成文法,尤其是判例法,強調「遵循先例」原則;審判中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和陪審團制度,對於司法程序比較重視;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的發展往往依賴司法實務人員(尤其是高等法院法官)的推動,即法官實質上透過做出判決起到了立法的效果。普通法系的立法精神在於:除非某一項目的法例因為客觀環境的需要或為了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否則,只需要根據當地過去對於該項目的習慣而評定誰是誰非。普通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是法官在地方習慣法的基礎上,歸納總結而形成的一套適用於整個社會的法律體系。普通法具有適應性與開放性的特點。英國與美國是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國家,但兩國間的法律也有相當大的差異。源自:

Wei】評論

這題比較像是在考法學緒論XD

Alston Jang】評論

什麼是習慣法普通法系(英語:Common Law。Common中文翻譯為「普通」,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1]。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習慣法是獨立於國家制定法之外, 依據某種社會權威和社會組織, 具有一定強制性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現代法律體系中,習慣法的作用大大減弱了,除了在非洲一些國家習慣法仍然在實際上起著比較大的作用外,在其他主要法律體系,習慣法已經不是主要淵源。但是,習慣法仍然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習慣法的條件  1.外部要素:須有繼續不息,反覆奉行之習慣存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