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Bear】評論
若是花錢請人清垃圾,則是直接效益若回收天燈紙給獎勵,間接清理天燈垃圾,則是外部效果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政府補貼外部成本怎麼想都不合理
【吳丞毅】評論
我是選A但事後想到機會成本是對賣天燈者來說,不是所有居民,所以不能A而政府是將賣家產生的外部成本轉為外部效益是讓其他人(居民)受益所以政府希望產生外部效益B當然讓政府擦屁股不合理,但課稅、管制,都沒清到垃圾但獎勵相較下來成本很低(讓居民只是順便不會特地去),也可以清垃圾
【小銀】評論
不能因為獎勵居民撿垃圾比聘請清潔人員還便宜,就說這樣有比較利益。這其實只算到絕對利益(帳面上的錢)。比較利益,必須衡量「獎勵居民撿垃圾」跟「聘請清潔人員打掃」的價格跟成效,計算之後來比較,才知道哪個相對來說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