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mon1000】評論
股東常會議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論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議案討論。PS:有下列情形者,股東所提議案,董事得不列入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決議者。2.提案股東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