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飁草】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 十七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三款所稱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第 二十 條本法第四條第六款所稱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指在肢體動作、工具運用、資訊、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題目把舞蹈算在肢體動作裡嗎?=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