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Lin】評論
118
【月兒】評論
何人得提起選舉無效之訴?1.檢察官2.候選人3.被罷免人4.罷免案提議人5.政黨(不分區、僑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8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