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劉煥明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會議規範第八十四條 (權宜問題)對於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者,得提出權宜問題。 〔例如議場發生喧擾,妨礙出席人之聽覺,出席人得提請主席制止是。)第八十五條 (秩序問題)對於議題進行中發生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之秩序者,得提出秩序問 題。(例如: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出席人得請求主席糾正是。)第八十五條 (秩序問題) 內容對於議題進行中發生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之秩序者,得提出秩序問 題。(例如: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出席人得請求主席糾正是。)第八十五條 (秩序問題) 內容對於議題進行中發生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之秩序者,得提出秩序問 題。(例如: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出席人得請求主席糾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