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簡玉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一般人聽覺過程主要有四個步驟,聽覺覺察:知道聲音是否存在(有沒有聲音?)聽覺辨別:分辨聲音的特質(什麼樣的聲音?快慢?高低?)聽覺指認:確認聲音與某物件的連結(什麼東西發出來的?)聽覺理解:了解聲音的意義(鐘聲代表上課或下課) 這一題是要求聽障學生配合鼓聲的速度跨步走,所以學生只需要分辨出聲音的特質(快慢),並不需要到指認及理解的層次。 p.s.括號部分內容是自己想的,如果有誤再請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