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 91 年 5 月 8 日公告藥品包裝容器標示,包括必須標示項目 13 項及建議標示項目 3 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項公告係用於規範藥廠製劑之容器標示
(B)藥品特殊保存方式屬於必須標示項目
(C)建議標示項目包括警語
(D)建議標示項目可視為諮詢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
統計:A(1),B(15),C(29),D(37),E(0)

用户評論

ㄨㄚˊ我什麼都不會】評論

為確保民眾用藥的權益與安全,本署依上開之相關法規,重新訂定藥品容器包裝標示項目,經醫師處方調劑之藥品,於交付病人時,請於藥品包裝容器標示以下項目,包括:(一)十三項必須標示項目: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商品名,藥品單位含量與數量,用法與用量,調劑地點(醫療機構或藥局)之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警語。 (二)三項建議標示項目:主要適應症、主要副作用、其他用藥指示(例如部分藥品有特殊保存方式、服用抗組織胺藥物不適合開車等事項)【發布日期:2002-05-22】

我94鴨嘴獸】評論

必須項目(十三項)n1.病患姓名n2.性★☆3....

王一間】評論

為確保民眾用藥的權益與安全,本署依上開之相關法規,重新訂定藥品容器包裝標示項目,經醫師處方調劑之藥品,於交付病人時,請於藥品包裝容器標示以下項目,包括:(一)十三項必須標示項目: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商品名,藥品單位含量與數量,用法與用量,調劑地點(醫療機構或藥局)之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警語。(二)三項建議標示項目:主要適應症、主要副作用、其他用藥指示(例如部分藥品有特殊保存方式、服用抗組織胺藥物不適合開車等事項)